杭州华筑注册消防工程师培训

编辑:hangzhou5 2019/10/07 15:01

“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火灾事故技术分析、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分类

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英文分别译为: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第七条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统一组织的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

第八条 公安部组织成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委员会,负责拟定一级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科目、,组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工作,研究建立并管理试题库,提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合格标准建议。

第九条 人力资源社会部组织审定一级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科目、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试题,会同公安部确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合格标准,并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按照统一的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并研究确定本地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合格标准。

第十一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报名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培训课程详情

报名条件

第十二条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规定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统一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的。 在连续的2个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教材

注册消防工程师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公安部消防局共同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的指导下,公安部消防局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按照较新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和现行消防法律法规,组织消防领域相关编写。教材一共三本《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由机械工业出版社正式出版。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要求从备选项中选择一个较符合题意的选项作为答案。“多项选择题”的每题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错选不;漏选,所选的每个选题得0.5分。在全部选择题中,有8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20个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为6道主观题,主观题为综合案例分析题。三个科目试卷总分均为120分。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要求从备选项中选择一个较符合题意的选项作为答案。“多项选择题” 的每题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错选不;漏选,所选的每个选题得0.5分。“简答题”依据问题中的设问进行简要回答。在全部选择题 中,有5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5个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个简答题,每题4分。《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主观题为综合案例分析题。二个科目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连续3年滚动有效,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连续2年滚动有效。

合格标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均为120分)。

相关规定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 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第十八条 公安部消防局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并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审查工作。

第十九条 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或者消防安全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在收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当出具加盖本级公安机关消防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工作,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

公安部消防局应当自收到公安机关消防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注册审批部门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送达相应级别的注册证。

第二十三条 注册证的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证在有效期内是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第二十四条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和不予注册等注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继续教育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延续注册、重新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必备条件。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各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

第二十六条 注册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有关情况,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诚信档案,对其执业活动实行信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

执业范围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在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或者消防安全单位,开展与该业务范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第二十九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2、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

3、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6、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2、除250米(含)以上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3、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第三十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能力要求: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有较丰富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2、了解消防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掌握消防技术前沿发展动态,能够独立解决重大、复杂、疑难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3、熟练运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手段,圆满完成执业范围内各项工作,所签署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件准确无误,所维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具有较强的消防技术课题研究能力,能够应用新技术成果,指导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工作。

(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2、熟练运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一般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3、较好完成执业范围内各项工作,所签署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件真实、完整、准确,所维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三十一条 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活动中形成的消防安全技术文件,应当由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权利义务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称谓;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三)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行为提出劝告,并向本级别注册审批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接受继续教育;

(五)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

(六)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第三十三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

(三)履行岗位职责,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保守知悉的秘密和聘用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

(五)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六)不断更新知识,消防安全技术能力;

(七)完成注册管理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华筑

学校坚持姓“杭”、姓“职”的办学属性。突出“区域性”,强调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明确了“立足消防培训、扩展相关培训”的办学定位;突出“职业性”,强调走类型发展道路,确立了“校企合作、学研结合、文化育人”的办学理念,构建了以利益与共、文化相通的特色办学模式。学校自成立以来,在社会上形成了良好的度和名誉度,成为一所满意、单位放心、社会认可的学校。

学校主要提供一级二级消防工程师,初级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培训,每个项目的展开都是针对学员们的自身情况进行的,而且为了惠及更多的群体,采用面授和网课两种上课方式,这样学员在学习中受到的限制就会减少,还能提习。

杭州华筑教育拥有完整的消防职业教育课程及社会消防课程,拥有独立的线下建(构)筑物消防员实际操作实验教室,实现现场消防设施联动体验,微课配合系统,让用户利用碎片化时间持续学习,学习效率。

杭州华筑教育自主开发移动学习端,实现在线视频,在线电子书阅读,北大青鸟,松江,海湾主机的操作模拟器,有针对性的阅读章节练习、、解析,等功能,。

华筑教育在行业内率先使用互联网+消防教育的模式,节约学习成本、学习效率和便捷性;实现了智能教务管理,可以动态分析学员状态和学习,并给出针对性建议;便捷提供业界消防的课程分享。

学校简介:      

杭州华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成立于2017年5月,隶属于杭州华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过了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局、杭州市民政局审批和浙江省消防总队备案。专注于建(构)物消防员(初级和中级)、消防管理人和责任人培训为主。

学校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办公地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广业街长青文化创意园1号楼,办学地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浙江城市南校区。学校拥有120多名专职从事教育培训的团队,拥有 1233 平方米的教学场所,其中理论教室 330 平方米,实操教室 254平方米,办公区域 649  平方米。另外,学校制定了健全的制度和管理体系,在学校的教职员工中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 14人,副、职称3人,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 5人 ,拥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华筑教育

开设课程:

华筑教育专注于消防员,一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建筑类培训、造价工程师培训

咨询QQ: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广业街160号长青文化创意园

课程安排时间:

白班、晚班、业余制班、周末班、一对一定制课程(详情请咨询顾问)

课程周期:

课程周期长短以学员实际所报班级为准,一对一课程和培训老师沟通安排。

课程收费:

因学员自身基础和所要学习达到的程度、报班时间长短等客观因素不等,我们开设有不同的班级,费用有所区别,费用以学员所报班级为准,学员根据自身要求选择报班,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老师。

不同时间校区有不同的优惠活动,详细优惠以当时参加的优惠活动为准。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如需帮助或了解优惠活动,请在线联系顾问,顾问会及时安排课程老师电话和您沟通介绍!








本页面由主体*机构用户*自行上传,本网不对该页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处理删除qq:16720809。
乐学有品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