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⑷具备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居民身份证明(香港、*、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科目
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的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才可获得初级资格。
三、
使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度初级资格。
四、时间及时长
2020年度初级资格于2020年5月9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时间不能混用。
五、考务日程
(一)2019年10月18日前,各管理公布本地区2020年度初级资格科目、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相关事项。
(二)2019年11月1日至30日,“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报名系统开通;报名系统中缴费系统延开至12月5日。各管理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本地区具体的报名开始时间及次数,报名截止时间统一为2019年11月30日。
(三)2020年4月10日前,各管理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四)2020年5月9日开始组织初级资格。
(五)全部结束后两周内,下发初级资格,并在“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管理指定媒体上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管理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各地管理应于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于开始前1天完成对所有、和机的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三)各级管理要服务意识,认真细致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2020年度初级资格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